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提升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20〕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2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数据台账,全面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方式
本次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以各二级单位自查为主、学校将组织抽查,省教育厅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组随机抽选部分本科高
校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间为12月4日一18日),重点查阅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各二级单位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照表格内容逐项整理相关材料备查。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后,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和随机抽查。
各二级单位须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二级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
排查,建立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实验室安
全稳健运行。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年12月10日中午12:00前,将《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汇总表》(附件一)、《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二) 发送至niexp@njupt. edu. cn,并同时将由本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报告交至行政南楼331。
联系人:聂小鹏联系电话..85866237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