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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8 访问次数: 227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为更多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实建发〔2011〕4号)的要求,学校继续组织进行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范围

    实验室开放范围为全校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所有实验室。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学科科研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实施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流程

    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教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报学院→学院组织对所报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核→经学院同意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学校组织专家对开放实验项目进行审定→学校审定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由申报学院组织实施。

    各学院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须较上一学年有10%以上的更新或增加。 

    三、实验室开放经费实验室开放经费

    含实验耗材费和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开放实验项目批准立项后,学校将按一定比例核拨实验耗材费。耗材费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列支开放实验项目所需实验耗材费:包括元器件购买、开发板(单价低于800元)、实验用耗材、打印复印、纸张、资料、图书,不可用于出差、交通、通讯等费用。批准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后,学校将根据开放实验项目实施情况核发相关费用。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进行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于2016年9月1日(星期四)前将填写好的《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仙林校区行政南楼248室)。同时须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郜维超;  联系电话:85866390;

   电子邮箱:gaoweichao@njupt.edu.cn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主页文件下载区下载。

实建发〔2016〕20号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20160623版).doc

实建发〔2016〕20号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2016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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