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月初 | 校STITP领导小组根据STITP的工作章程制定STITP的计划、宣传材料、下达各院(系)项目指标数和经费。 |
2 | 3月初 | 各院(系)STITP领导小组根据校STITP领导小组所制定的工作流程及有关通知,组织STITP宣传、立项申报工作。 |
3 | 3月中旬 | 项目申请人在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文件下载中下载,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 STITP项目申请书》,用A4纸打印后送交院(系)STITP领导小组。 |
4 | 3月中旬 | 院(系)STITP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课题公布。 |
5 | 3月中下旬 | 双选结束后,项目申请人在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文件下载中下载,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STITP立项书》,用A4纸打印后送交院(系)STITP领导小组审核。 |
6 | 3月底 | 院(系)STITP领导小组对立项书审核并根据推荐名额推荐校级以上STITP项目,签署意见后上报校STITP领导小组,校STITP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院(系)上报的校级以上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
7 | 4月上旬 | 校STITP领导小组在校园网上公布被批准的校级以上STITP项目。 |
8 | 全年 | 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中心)将根据条件为项目组提供实施项目的条件。 |
9 | 4月 -- 10月 (半年期项目) 4月 -- 次年3月 (一年期项目) | 立项负责人组织实施STITP项目。 |
10 | 9月(半年期项目) | 院(系)STITP领导小组组织对所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校STITP领导小组组织抽查。 |
10月(一年期项目) |
11 | 11月(半年期项目) | 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结题表上交至院(系)STITP领导小组,院(系)以下项目由各院(系)组织专家结题,并将STITP项目的课题成绩等情况的汇总表填报校STITP领导小组;校级以上项目由院(系)STITP领导小组在结题表上签署意见后报校STITP领导小组,由校STITP领导小组组织STITP项目的结题答辩。 |
次年4月 (一年期项目) |
12 | 次年4月 | 院(系)STITP领导小组对STITP工作进行小结、汇编STITP项目的研究成果,并上报校STITP领导小组。 |
13 | 次年4月 | 校STITP领导小组对各院(系)STITP工作进行总结、汇编STITP项目的研究成果、评比。 |